被舆论忽略的遇难警察 作者 狗尾巴花 日期 2008-8-29 12:46:00

   六位遇难警察的遗体,仍然静静躺在太平间里。在生者的纷争中,这些不幸的遇难者被公众忽略了
遇难警察李珂的妻子高女士认为:李珂当时与杨佳进行了激烈的搏斗,否则不会在脸上、手上、胸腹部都留下刀伤,过道上留下长长的一道血迹,应该被追认为“烈士”。

   但在7月7日上海警方披露的案情通报中,并未见笔墨涉及遇袭警察搏斗情节,相反却强调了警察反抗不及的情形。

   杨佳袭警案引发了关于警民关系严重失衡的激烈讨论,6位遇难警察在舆论的喧嚣中,成为“警察”的符号。他们个人和家庭的悲剧则在一定程度上被忽略了。

  李 珂 方福新 张建平 倪景荣 张义阶 徐维亚
   本报记者多方寻找,未能找到6位遇难警察的照片。
   发自上海“袭警”事件已过半月,杨佳在拘押中等待一审开庭,而六位遇难警察的尸体仍躺在太平间内,未予火化。

   每位遇难者的家庭都布置起了灵堂,祭起香烛,供起遗像。传统的“二七”仪式已过,家属们用新鲜的花朵,换下花圈上已经枯萎的。他们继续等待对亲人的“说法”,也等待着期望中的补偿安慰措施。

   但原定上周六召开的追悼大会,却因故临时取消。据悉,原因是政府与家属就善后事宜仍未达成共识。

喧哗的网络,激动的家属
   
  事发半月后,对于将杨佳誉为“英雄”、“刀客”的部分网络言论,遇难民警李珂的妻子高女士依然处在激动之中:“芷江西路派出所(2007年10月曾对杨佳‘涉嫌偷车’进行过盘查)的人也都来吊唁了。如果他们执法有问题,我们家属也要恨他们,但现在录音什么的都有——人家没有问题!”

   杨佳袭警案发后,突如其来的网络舆论,曾令上海有关部门措手不及,包括对受袭警察防卫能力过低的质疑,对杨佳作案真正动机的揣测,甚至包括流传广泛的关于杨佳被警察殴打导致生殖能力受损的流言。上海警方第一时间在苏州抓获谣言的肇始者郏啸寅后,曾公开就种种谣言进行驳斥。

   但网络舆论并未全部领情,杨佳在一些论坛中甚至被追捧为“大侠”,被冠以“闸北刀客”等类似称号。

   这些声音,让高女士气愤不已。

   这位从事计算机工作的中年女子,曾经因为网络在汶川大地震中灵活、迅速的信息反应而对其格外青睐。但现在她说:“真的很想不通。他们(网民)怎么能这样?!”

   丈夫遇难后,高女士不常上网。但在7月10日,她愤怒地写下博文——《告所有爱我的和我爱的网友们》,陈述了丈夫生前的工作付出,明确驳斥杨佳有理、警察无能的言论。

   她自称:因为非常激动、愤怒,最初发出的文稿里有很多输入法错误造成的别字,她甚至来不及修改,一心只想尽快把这些话说出来。

   在发文驳斥“警察无能”的言论之后,她的博客留言激增,她坦承删去了其中不少。原因是有些留言,“看了实在伤心,看不下去”,她说。

   但网络言论并未因为高女士的博文而出现明显的变化,争论仍在继续。

   而对死伤警员和其他当事警员们的评价,则呈现出更为复杂的局面。

   高女士认为丈夫李珂当时与杨佳进行了激烈的搏斗,否则不会在脸上、手上、胸腹部都留下刀伤,过道上留下长长一道血迹。她最后见到的李珂,牙齿咬得紧紧的,几乎要突出嘴唇之外。

   除此之外,11楼到21楼之间,再无其他人员遇袭,也是高女士陈述的一个原因:是李珂与杨佳的搏斗,拖延了后者行凶的时间。

   因此她认为:李珂符合条件,应该被追认为“烈士”。

   对于在一楼遇难的四个人,警方公布的事件详情很明确:“据目击者称,当时几位民警大多都坐在办公桌前,杨佳突然冲至面前,朝民警的胸部、颈部连刺数刀,直到对方倒地才寻找下一目标。由于过于突然,遇袭民警往往还来不及呼救就倒在血泊中,鲜血甚至溅到值班室的墙壁上。”

   但李珂在11楼单独遇袭,除了当事人杨佳,没有其他目击者能够证实现场情况。而事发现场楼梯口,恰好是监控录像的盲区。

   事发现场的真实情况,与指责警察无能的声音以及对此的驳斥夹缠在一起,局面显得微妙。

   而高女士坚决地说:要为丈夫争取“烈士”称号,相信党和政府会处理好这件事。

   未如期进行的悼念活动,关于“烈士”的争议
本报记者了解到,至少在案发后三天内,闸北区警方即筹备遇难警察申报烈士、受伤警察申报英模的材料,逐级递送民政部门审批。

   及时追认遇难警察为烈士的计划,曾被有关部门视为正面回应社会舆论、重塑警察形象的重大举措。闸北区亦曾计划组织社区居民、机关干部以及志愿者悼念等活动。

   但一切并未如期进行。

   依照最新的国务院《烈士褒扬条例(征求意见稿)》,烈士评定情形为:(一)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参加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二)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情节特别突出的;(三)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牺牲的;(四)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援外、维和任务中牺牲,情节特别突出的;(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后人楷模的。

   新条例还规定,对属于“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后人楷模”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将评定烈士的报告,送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查评定。

   显然,在如此条规面前,此次袭警案的情形显得特殊。

   网络间充斥的舆论已经指出,在7月7日上海警方披露的案情通报中,并未见笔墨涉及遇袭警察搏斗情节,相反却强调了警察反抗不及的情形。

   7月4日上午,上海市领导实地察看闸北恶性袭警案现场,看望慰问公安干警时,曾言及要充分肯定上海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履行自身职责方面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广大公安干警为之付出的艰辛劳动。

   7月7日《闸北报》头版刊文《深切哀悼勇斗歹徒牺牲的公安干警》,文中首次明确提及,“民警前赴后继,与杨某展开英勇搏斗,最终在21楼将杨某制服抓获。”

   而此前,上海市委的《解放日报》在报道案件经过时,均未明确提及搏斗情节,甚至7月2日的报道中还直接称警察“不及防备”。

  有关部门的审慎姿态由此可见。

  邻居们的追忆,家属的沉默
 
  逝者长已矣。在生者的纷争声中,他们静静地躺着。

   杨浦区狭窄迂折的老弄堂里,方福新已经生活了几十年。

   这位50岁的治安支队民警,在老邻居们的眼中性情温和,“不爱玩,就是顾家,没事就回家了”。

   弄堂口一位自称不太熟悉他的中年女子说:看上去,他们夫妻俩感情很好,经常一起出出进进。

   这片盼望着动迁的深巷,只能容纳一辆助动车勉强通行。

   邻居们回忆说,方福新有时候穿过它,是到外面去活动身体,做中老年健身操。

   正在顶着烈日修葺房子的老邻居说:“(方福新)人很好的,本分,像个警察的样子。”

   另一位与他有着几十年老交情的邻居说:“住了这么久,没见他跟谁红过脸。”

   事发当天,方福新在送医途中即告死亡。

   而7月1日当天在11楼遇难的民警李珂,最大的爱好是种花养草。

   在他位于小区住宅楼一层的套房外,种植了一片花花草草,还有专门从老房子里移栽而来的一棵相伴多年的无花果树——妻子高女士说,这都是李珂一手营造的。高女士在自己的博客上贴了鱼池和花草的照片,标题是“老公的最爱”。

   49岁的李珂不会烧菜,他是年近八旬的老母亲口中的“珂珂”。

   这位科技科的民警,从警前在无线电厂做技术工人。有很多年,他唯一的爱好是修配无线电,后来集成电路板成为主流,他才转向爱好花草。多年的无线电工作让他心思细腻,家中的照片,都用薄薄的小塑料膜蒙在外面,再压在玻璃板下,以保护照片。

   他的日常工作,是维护、修理全区范围内的警用电子设备、通讯设备等。

   47岁的北站派出所民警张建平,是与方福新一同在闸北公安分局一楼遇袭的。那一天,他到局里去办事。

   张建平的家,在一座一梯八户的老高层楼上。楼内电梯吱嘎作响,环境陈旧拥挤。他死后,楼内花圈叠放,一直摆到楼下。

    记者在张建平家的经历与方福新家类似。尽管一位亲戚表达了对后事处理意见的关切,但直系亲属还是拒绝接受采访。

   而本报依照闸北区公安分局要求发至上海市公安局政治部的采访联系函,至今未得到答复。

   除去上文提及的三位遇难警员,另外三名死者是:

   47岁的后保处服务中心主任倪景荣。

   56岁的治安支队民警张义阶。

   48岁的交警支队民警徐维亚。

   在张建平家,一位陪同家属在侧的警员拒绝接受采访。他说:“此事事关国家利益。”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徐楠 朱红军 实习生 赵一海 李邑兰
    选自:南方周末)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14733
Re:被舆论忽略的遇难警察 作者 034144(游客) 日期 2008-11-25 21:37:42
默哀,为逝去的战友送别!

虽然别人不理解你们,会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漫骂、侮辱你们。

但是我们知道,你们都是好人。愿你们天堂中可以收到我们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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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舆论忽略的遇难警察 作者 呜呜(游客) 日期 2008-11-11 20:20:52
为了封嘴,杨佳的母亲被强制送进了北京市公安局的安康医院,这个罪恶政权的罪行真是让人发指,不论年轻人老年人,说你有病就有病,暗无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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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舆论忽略的遇难警察 作者 花儿朵朵红 日期 2008-11-11 19:52:40
一个打死六个,说你笨;六个打死一个,又说你怎么怎么着了。
难那。
总想起那道著名的《七步诗》,不知道是为什么,又是谁导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样的悲剧。
Re:被舆论忽略的遇难警察 作者 服证(游客) 日期 2008-11-11 19:28:49
二审录像和杨佳的证词,是个人都知道杨佳被警察打了。根据高女士的提议,杨佳才应该被授予“烈士”称号,反抗迫害的烈士,以革命的暴力对反革命的暴力,唯一遗憾的是那个吴姓督察作为首恶的罪犯没有被捅死,应该及时补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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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舆论忽略的遇难警察 作者 的蛤士(游客) 日期 2008-11-11 16:43:18
政府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在毛泽东的时代,政府是代表人民的,当警察抓住罪犯的时候,没有人怀疑他是罪犯。但自八十年代后期以来,群众对罪法两个字的看法就不那么绝对了,公检法保护有权有势的人,所谓罪犯许多是饥寒起盗心,或是蒙受冤屈的人。说什么警察被杀是由于不配枪,简单点说,只要这个政府站在人民的对立面,闸北公安局即便修成碉堡,加上机枪,也不会使里面的人安全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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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舆论忽略的遇难警察 作者 大风(游客) 日期 2008-11-11 16:36:23
这和这些警察的个人生活没有任何关系,而是政权性质决定的,在这样的反人民的政权里服务,就是罪犯。鄙人有个亲戚,在国民党时期当过2年派出所所长,绝对没有今天的警察作恶多端,解放后以伪警察的罪名判了二十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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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舆论忽略的遇难警察 作者 五五(游客) 日期 2008-11-11 16:31:21
警察死有余辜。现在的政府及其专政机关是站在人民的对立面,既无合法性也无合理性。他们殴打杨佳是一定的。李某的老婆为什么不问一问,如果他的男人是有耻有格的,三百六十行,都可活命,为何偏偏要穿反人民的黑狗皮。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你这么说欠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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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被舆论忽略的遇难警察 作者 yanggengsheng 日期 2008-9-2 0:04:30
无语......悲哀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我们的社会舆论导向性很多时候被一些不明就里的人左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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