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是监狱,学生不是犯人
教书育人机构岂能将公民当战犯
鲁开盛
每天进入教学区前,陕西省安康市果园小学一至五年级千余名学生都要先过这一关——搜身,由值周学生检查是否有人带着零食或者小玩具。(2月22日《华商报》)
http://hsb.hsw.cn/2012-02/22/content_8263256.htm
小学生辨别能力、自制能力差,学校、老师、家长和全社会适时对他们作出一些教育和引导是必须的。但是,果园小学为了不让孩子们带零食或玩具进校园,却要用搜身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稍有一点公民素养的人都能看出,这个学校的“教育”和“引导”是多么的失败。
什么情况下才能对一个人进行搜身呢?对于已被羁押的嫌犯或正在服刑的罪犯,防止他们携带管制物,相关人员会经常对监所以及他们的身体进行常规搜查。而在正常社会中,为了避免公共安全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危害,通过侦查发现当事人有重大违法犯罪嫌疑,有必要收缴赃物、作案工具或其他物证的,警方在一定程序下,才可以进行搜身检查。
看过抗战片的人或许都能有印象:在沦陷区,侵华日军会对进出城的中国和平居民挨个儿搜身;在解放区,八路军战士也会对即将进入战俘营的被俘日军官兵进行严格的搜身检查。显然,我们的学校不是沦陷区,同学们应当幸福自由地徜徉在属于他们的校园;更显然,我们的小学生也不是战犯,学校不能将孩子们作为假想敌。
孩子进学校要被搜身,是对他们自尊心的一种伤害,也是对他们团结友爱的一种伤害。尽管果园小学的初衷是好的,但此举会在无形中让同学之间产生隔阂或矛盾。因为发生在小学生身上的值周搜身,则是有意无意地在鼓励他们互相搜身、“兄弟相残”。
小学生进校要被搜身,其实已经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管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学校不是监狱,学生不是犯人。教书育人机构更不能将公民当战犯。小学生是未成年人,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他们需要特别保护,搜身这种软暴力会对他们幼小心灵造成不良的影响。可以想象,如果这种政策被长期执行,就会产生更多恶劣后果。
比如,由于孩子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形成,他们会误认为进入学校搜身是天经地义的,将来走向社会也可能会认为搜身是理所当然的。与公民人格的养成格格不入,与驶向法治的时代列车背道而驰——这,难道不是一件恐怖的事情吗?
学校一定不是粗暴地搜身吧。